原谅,赦免

其实 在要开始写这篇文章的时候,心情十分沉重。是我们的教育体系出了问题吗? 还是长期以来社会融洽的气氛都是为了存在而存在? 在看了听了昨天和今早的新闻后,一个马来西亚的口号确确实实的成了口号了。 嘴巴说说,做做动作,更本就没贯彻过。 我们常自豪的告诉其他人说马来西亚三大民族和谐共处,个个民族都享有自由的宗教信仰。可是, 现在别人看到了什么? 血淋淋的牛头事件,撕毁践踏肖像,还有刚刚才发生的烧毁教堂事件。这些事情恰恰地给了我们无法辩驳的机会。 我们拿什么来告诉其他人说马来西亚很民主?人权?自由?
撇开无神论者不谈,每个人都有宗教信仰。在迷茫的时候,信仰就是盏明灯,照亮自己。而信仰的散播地如寺庙,教堂等就好比我们心中的另一个家。 将心比心,假如你的家被人烧毁的话,你会怎么想? 甚者,那是神圣的,不可侵犯的。 始作俑者的动机是什么? 是什么驱使他去进行如此恶劣的行为? 难道说他是为了向他的宗教宣誓他的忠诚? 那是需要多大的勇气。 给我,我万万没那个胆子去毁坏别人心目中的圣地。
社会是道德,法律,教育,经济等众多因数所组成的。环环相扣。一个环出错了,就会导致社会的崩塌。我无力去想到底是哪里出了问题才会导致这样的事件发生。因为就算我知道哪里出错了,我也无力去回天。
我比较好奇的是,干案者到底有多大岁数? 是年轻人么? 还是成年人? 在若干年后,会后悔吗? 会在半夜惊醒而懊悔? 一生该如何过? 虽然我不是基督教徒,但是我知道我们应该原谅他们。 不是故作大方而是 原谅 才是解决纠纷的根本。 假如不去原谅他们,今天你烧毁我的教堂,明天我去烧你的庙宇,那么自毁无止境的陷入痛苦里。

不要以恶报恶。众人以为美的事,要留心去作。若是能行,总要尽力与众人和睦。亲爱的弟兄,不要自己伸冤,宁可让步,听凭主怒(让人发怒)。因为经上记着:“主说,伸冤在我,我必报应。”所以,“你的仇敌若饿了,就给他吃;若渴了,就给他喝。因为你这样行,就是把炭火堆在他的头上。”你不可为恶所胜,反要以善胜恶。
引用经文:罗马书12:17~21


赦免才能止纷。

迂回曲折

1945年的一天,在克利夫兰的孤儿院里出现了一个神秘的女婴,没有人知道她的父母是谁。她孤独地长大,没有任何人与她来往。

直到 1963年的一天,已经18岁的她莫名其妙地爱上了一个流浪汉,情况才变得好起来。可是好景不长,不幸的事件一个接一个地发生。首先,当她发现自己怀上了流浪汉的小孩时,流浪汉却突然失踪了;其次,她在医院生小孩时,医生发现她竟然是个双性人,也就是说她同时具有男女性器官,为了挽救她的生命,医院给她做了变性手术,她变成了他;最不幸的是,她刚刚生下的小女孩又被一个神秘的人给绑走了。

这一连串的打击使他从此一蹶不振,最后流落到街头变成了一个无家可归的流浪汉。直到1970年的一天,他醉熏熏地走进了一个小酒吧,把他一身不幸的遭遇告诉了一个比他年长的酒吧伙计。酒吧伙计很同情他,主动提出帮他找到那个使“他”怀孕而又失踪的流浪汉,唯一的条件是他必须参加酒吧伙计所在的“时间旅行特种部队”,于是他们一起进入了“时间飞车”,开始时空旅行。

飞车回到1963年时,伙计把流浪汉放了出去。流浪汉莫明其妙地爱上了一个孤儿院长大的姑娘,并使她怀了孕。

与此同时,酒吧里的伙计又乘“时间飞车”前行九个多月,到医院抢走了刚刚出生的小女婴,并用“时间飞车”把女婴带回到1945年,悄悄地把她放在克利夫兰的一个孤儿院里。然后再把稀里糊涂的流浪汉向前带到了1985年,并且让他加入了他们的“时间旅行特种部队”。

流浪汉有了正式工作以后,生活走上了正轨,并逐渐地在特种部队里混到了相当不错的地位。有一次,为了完成一个特殊任务,上级派他飞回1970年,化装成酒吧伙计去拉一个流浪汉加入他们的特种部队。